这个死去的女人,正是消失了三天的林云,那封信,是她的遗书,也是沈明月的保命符。
信里写得清清楚楚,她如何用草酸盐处理鱼肉,让鱼的口感变得更嫩,如何将这些处理过的鱼伪装好卖出去,又如何将它卖给了简家的保姆……
她承认了自己所做的一切,却在信里郑重地撇清了和沈明月的关系。
她在信中写道,自己坐牢多年,出狱后无处可去,是沈明月这个亲生女儿可怜她,才给她租了一间房子落脚,至于她后来所做的那些事,全都是她自己的主意,沈明月对此毫不知情。
林云写到,她知道自己罪孽深重,但她心里始终放不下沈明月,放不下这个她曾经亲手送走的女儿。
她恨简家,恨他们让自己的女儿被迫和她的儿子骨肉分离,所以,她想帮女儿一次,就当为她做最后一件事。
“哪怕让他们尝点苦头,也算是偿还了我把明月送走的罪孽。”
她在信里没有再多解释,字里行间透着一种决绝和解脱,像是已经放下了一切。
信的内容和现有的证据能一一对应,公安那边正商议着,既然案情已经清楚了,或许可以考虑释放沈明月。
毕竟,她不仅是沈川的养女,还是简国强的儿媳妇,身份特殊,牵涉太多,不能再继续扣押她了,万一人家日后找起麻烦来了那可担当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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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月被关了三天。
三天没法洗漱,没法擦拭,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她觉得自己的身上,头皮里,指甲缝里都渗出了一股酸味,像是从骨子里渗透出来的污秽,让她无法忍受。
饭菜送到她面前,她几乎连看都不愿看一眼,一点食欲都没有。她从小在沈家被娇养惯了,就算之后不是沈家的女儿了,简铭也没在生活上对她有过什么苛待,可这三天,她只能咬牙忍着。
她想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