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半天他都百思不得其解,他自认为与乖乖的关系非常好,怎么会连摸肚子这件小事都做不到。

血冥纠结了半天,最后还是遵从本心召来了宿庚,问他有没有摸过乖乖的小肚子。

“随便摸的呀,”宿庚理所当然地说道,还露出了慈祥的笑容回忆着,“它可喜欢被摸肚子了,四脚朝天一扭一扭的,最可爱了。”

血冥哽住。

这对比,似乎有些过于惨烈了。

看尊主半天没说话,宿庚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了什么,绷着脸努力憋笑,不过心里莫名有些小得意,暗自道:

“不愧是我从小养大的豹儿,就是和我亲近,连尊主都抢不走我在豹儿心目中的地位,没白养它啊。”

宿庚向来心细,既然猜到尊主在豹儿那里吃了瘪,那他的注意力自然而然放到了尊主的身上。

果不其然,他在尊主的手背处看到了几条白印子,不用问就知道尊主一定是想去摸豹儿但是却被豹儿给挠了。

宿庚是了解豹儿的,以往它在统妖司,无论做什么都会把爪子收起来,深怕伤到他们。

冰棘豹的爪子很锋利,即使是幼崽,抓合力也相当惊人。

但尊主实(皮)力(糙)强(肉)大(厚),再加上尊主本就有意纵容豹儿伸爪,估计这回摸肚子没掌握要领,还把豹儿给逼急了,人小家伙才会这么气急败坏地挠出白色印子来。

宿庚的推测完全正确。

自从知道血冥高攻高防的属性之后,云宛白在他面前就没收过爪子。拜托,收爪子也是需要力气来养成肌肉记忆的,反正挠不破,管他呢。

何况这回云宛白简直恨不得把他抓出血来表达自己的愤怒。但她没想到,用尽全身妖力的愤怒几爪,换来的却是血冥手背上根本持续不了几分钟的浅色印子,别说血了,连皮都没挠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