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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如过眼云烟,钱才是安身立命之本。

有儿子又怎么了,自己无痛养娃,倒也不错。

她找了个洗手间,补了个妆。

原主的化妆品都是在千禧年风靡一时,后来老板改头换面,开了一个新系列连锁杂货店的某个粉嫩杀马特风的店铺买的。

价格便宜,颜色夸张,抹上去可以直接入住魔仙堡。

她浅涂粉底,直接把腮红当眼影,在眼皮上方荡上淡淡的粉色弧度。

尽管代替相亲,但她一定要漂漂亮亮。让人觉得不结婚不是没人结沦落到需要饥不择食,在歪瓜裂枣里捡残次品。

而是单纯,不想结。

傍晚,她回忆了一下在互联网当毒妇的日子。

对着镜子扯起嘴角,刻薄一笑。

准备出征,一探究竟。

——

十几分钟之后,她对人生大彻大悟

“你是沈徒(t_t)?”

“是我嘿嘿。”

“你别笑。”炎幸捂嘴。

“我不笑我不笑,可我看见你就想笑。我感觉你好穿的好像个白菜啊。”相亲男没话找话。“我这个人比较幽默,有些话你可能听不懂。”

“?”

“就是他们都说我像猪,想拱你哈哈哈。”

“”

这尼玛是在电视台里工作,还是在猪圈里工作。

这不是富二代,这是猪二代

眼前的男人,脸型海绵宝宝,肤质高坚果(植物大战僵尸版),肤色杰瑞,鼻头章鱼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