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司南叔叔的狗。”

他缓缓说道。

简枫瞪大了眼睛。

没听司南说过自己养狗啊,还是这种怪模怪样的大型犬——城市里应该有管制吧。

樊洛晨的下一句话,却让他又瞪大了眼睛。

“这只狗叫烈酒,已经走了半年了。”

樊洛晨陷入了回忆。

“司南叔叔以前的店在云滇,那里的人几乎都养狗,养的还都是城市里见不到的大狗。”

“这只烈酒,是阿富汗猎犬,毛长长的,就像秀发一样,跑起来特别优雅。”

“司南叔叔养烈酒,养了十五年。”

“咪咪知道十五年是什么概念吗?”

“要是换成人,那就是百岁老人了,路都要走不动啦。”

“其实司南叔叔的店开在那里,是真的赚不到钱。”

“现在的人都不喜欢在古城消费太多,觉得那都是骗人的,价格又虚高……他那么精明油滑的样子,其实也是被逼的。”

“做生意会碰到形形色色的人,尤其像司南这种外地过去的,供应商、当地人、其他商户、顾客……到处都是坑。”

“一开始他也是老老实实的,最后实在被坑得找不着北,就慢慢学会糊弄和周旋了。”

“哎,或许爸爸像他那样在云滇古城开十几年店,也会变成那样。那里的人都有各自的生存之道,和城市里很不一样。”

“而且他和旁人不一样的,就是他宁可维持高价,也不会像其他商家一样用那些差的要死的豆子。”

“有些顾客讨便宜,他也不肯。人家说他坑人,他又骂人家不识货……老这样和人吵起来,然后就被人网上给差评。”

樊洛晨摇摇头,笑了一声。

“后来爸爸和他熟了,就问他,为什么不到大城市去开店?”

“大城市喝得懂咖啡的人多,也愿意为品质支付高价,总比他不愿意换次豆子、结果被嫌贵又亏本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