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意识地,他紧紧握住陈姝琳的手。
“野哥?”
陈姝琳微微颦眉,抽出被紧握的手,甩了甩。
“痛啊。”
“对不起……”朝野抓住她的手,垂眸鸦青睫羽像扇般铺开,轻轻的揉起来。
他低着头全神贯注,苍白的发丝凌乱散下,从上往下看,挺翘的鼻弧度优美,眉眼精致,连那唇上的色泽都不艳不淡,恰到好处。
仿佛从漫画之中走出的男主角,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都好看的令人心神荡漾。
此情此景,陈姝琳忽然想起一句话来——找对象找一个颜值高的,对着那张脸,生气都生不起来。
好像确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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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时间越来越近。
他们练了新歌很久,陈姝琳除了打鼓之外,还兼了和声部分。
而听了她唱歌之后,朝野去办公室交谈表演事宜,在排练室,孙明宇私下邀请她来当乐队的主唱。
“放过我,放过我,这一次帮忙之后我就不会再参与这些事了。”陈姝琳叼着烟摇头,态度坚决。
“姐,你忍心让朝野又弹又唱还跳吗?每一次下台,仿佛做了无数个拉力一样。”孙明宇选择怀柔战术。
听到这句话陈姝琳就想到了自己过去的经历,谁不是又唱又跳又弹,累得跟牛一样。
“不了,我不想搞摇滚了。”
孙明宇愣住,他不太明白,一个摇滚音乐极具实力的人,那样的调音水平、极其精准恐怖的乐感、稳健的台风,为什么她会说不想搞摇滚的话?
他难以理解地喃喃:“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