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孙明宇的问话,他头也不回地回答说:“会,挺不错的。”
“额……”孙明宇对陈姝琳的了解不深,他仅仅是从朝野口中得知她会弹琴之外,却从未见过,于是升起了试探她深浅的好奇心。
他走向陈姝琳,说:“姐,我还不知道你竟会这个,来我们一起练一首呗。”
陈姝琳瞥了他一眼,没有多想,反正现在没事干不如先互相了解一下。
她放下谱子点点头说:
“好,那我们练一下你们以前的那首叫什么来着,成名曲?上次在野哥那里用鼓敲了一下,大概记住了。”
“啊?你确定你要练那个?”孙明宇吃惊之余又感觉陈姝琳实在托大。
那首歌的鼓手是他们在学校外玩乐队的成员,打了十多年的鼓,技法高超,在外名气都很大,那首成名曲所有人都展现了超高水平,融合了朋克摇滚的诸多特色。
陈姝琳这样说确定不在吹牛逼?
怀着试探她深浅的心态,孙明宇给朝野了一个眼色,让他也上。他自己已经准备好了。
在窗前架好手机摄像之后,每个人各就各位,摄像方便之后效果。
朝野站在话筒前,手将额头前的碎发顺往脑后,左手扶住琴颈,他回望边上鼓后的陈姝琳。
她今天穿着短款上衣和一条简约的工装裤,头发由抓夹夹在脑后,看起来干练十足。坐在鼓后神情平静,架势也很正经。
他回过头,眉眼沾染喜悦,唇角控制不住的上扬——
这是他们第一次一起弹奏,他们在一起时会谈论音乐相关,但除此之外,她对她过去闭口不谈,在没有说帮他之前,琴和鼓从未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