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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是望着浅黄色的酒液发出一声自嘲。

“……我想过视而不见的。”

“我想过,这一次绝对不要再为了谁,去当一个烂好人。”

佛克斯还不是佛克斯的时候,他是一名私兵。

豢养他们这群私兵的主人是谁他不知道,他的同伴们也不知道。当然,也没有人在乎。

——只要拿到薪水、只要拿到佣金,只要可以过着这种偶尔卖一下命、绝大多数时间都能活着比一般人好十倍、一百倍的生活,谁他-妈在乎自己的雇主是谁?

知道雇主是谁反而危险。毕竟没有一个人上人会愿意自己用来处理脏东西的白手套拿捏住自己的把柄。

一旦他们这些佣兵得知了他们雇主的身份,死神也就该收割他们的头颅了。

这天佛克斯和他的队友被派遣去屠宰一个家族。

这个家族是做什么的、这个家族得罪了什么人、这个家族为什么要被屠宰……没有人问这种问题,整支小队只是训练有素地侵入上东区的某所大宅,然后爆掉了一个个人头。

被鲜血重新涂装了一遍的大宅里,除了佛克斯和他的队友们,最后还在呼吸的只剩下两个孩子——是的,没错,因为雇主说了要“鸡犬不留”,这支小队连大宅里的机械狗、仿生猫都没有放过。

大的那个孩子是个女孩儿,她看上去最多五岁。袭杀发生时她正在哄着婴儿床里的弟弟或是妹妹玩儿。

小的那个孩子,自然就是那张婴儿床里看不出性别的小团子了。

“她们还这么小……”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