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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嘉惠就这样成了老板的女人。她说想唱歌,老板就让她唱。她说想当网红,老板就让她当。

在老板的帮助下,她成了个不大不小的“网络歌手”,好歹算个小明星。老板不再碰她,只是把戴着“女明星”头冠的她当成了礼物。她就像古代达官贵人家里的家女支一样,成了老板招待客人用的玩物。

她明白,她已经不是人了。

她只是一坨谁都能咬一口的咸肉。

等老板身边的客人们也都没一个看得上她了,她就连咸肉都当不了了。

所以她才拼命想找一个下家,找一个“接盘侠”。

“我太脏了……”

谁能比徐嘉惠更厌恶自己呢?可即便如此,她也要活着。

因为她还有妈妈要养。

尽管她在有钱有能耐后把爸爸赶出了家门,可她的妈妈已经被打出了不可治愈的残疾。

别问为什么如此严重的家暴没让徐嘉惠的爸爸坐牢,问了就是“这是家务事,外人不好插手”。她妈妈也不愿意“家丑外扬”。

“你不脏。”

一只手按在了徐嘉惠的头顶上。她轻轻地抚摸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