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我是正经人,不然你小子今天就要被拆吃入腹哩。
他脑子不清不楚的,当然不能趁人之危做怪事。任书瑶从储物戒中取出一件物品,哼了一声,没好气地对他说道:
“这个你拿着,好好休息吧。”
她拿着的是一枚颜色奇异的宝玉,远看是墨色,对着光便能瞧出里面的星星点点。如满天星辰,绚烂非常。这宝玉也与送给潜渊前辈的剑穗一样,用玉线编成了坠子,可以当做装饰佩戴。
平日里她也会送叶男士一些小礼物,昨日在街上看到这块玉佩,突然想起了这人装可怜时惯用的狗狗眼,于是背着他偷偷买了下来。
“没什么事我先走了。”任书瑶推开他,准备起身。
“不要!”
手腕突然被按在枕头上,震得玉佩
脱手滑落在一边。任书瑶深吸一口气,不打算和脑子不灵光的人一般见识:“怎么又不要了,昨天不是说好的吗?”
“不要玉佩,”叶泽继续欺身而上,语气坚定,“要你。”
任书瑶:“”
她没有养过狗,不过有朋友养了一只十分亲人的大型金毛,每次去朋友家做客,金毛就会不顾三七二十一,热情地把客人扑倒然后摇着尾巴蹭来蹭去。
那个场景她曾经历过一次,老实说,和现在也没太大区别。
唯一不太相同的是,叶泽喉中不断发出咕噜噜的低吼,时不时还低头品尝,完全就是把她当作猎物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