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隋玉咬着吸管睨了他一眼。
“黑眼圈都出来了。”周翊珩抬手,指节屈起蹭了蹭他的眼角,语气中的心疼不作伪,“住我给你买的房子不好吗?每天还能多睡一会儿。”
“不要。”沈隋玉还是拒绝。
他知道就算自己说要独自一个人住那儿,周翊珩不许过来,对方也会毫不犹豫地同意。
但如果要住,他就是想真正意义上和周翊珩一起生活,想有空闲的时间和他谈恋爱,而不是单纯地使用他的资源。等一等也是为了这个。
周翊珩眼中难免划过一丝失望,搭在方向盘上的手指敲了敲,语气一转:“听说有富二代在追你?”
沈隋玉不吭声,埋头吃饭——时间很紧张,吃饭都不能细嚼慢咽。
“从今天起,我每天接你上下班。”周翊珩下了决定。
“开着你的阿斯顿马丁吗?”沈隋玉板着脸。
——这件事不能细想,越想越好笑,他快忍不住了。
“或者你喜欢别的,我都可以买。”周翊珩眯了眯眼眸,一点没有开玩笑的意思,“还是你要我给你买一家医院?”
沈隋玉瞪了他一眼。
“接我可以。”他思索了一会儿,扒完最后一口饭,“不许这么高调。”
沈隋玉深知周翊珩的秉性,他和对方闹点脾气不要紧,不会真的伤他心。但若是有了情敌还不给他显摆的机会,这小子肯定要难受死。
所以即便他不希望周翊珩把休息时间浪费在接送他身上,还是没有拒绝这个提议。
不知道是低调得太过了还是怎么的,同事们的侦查能力比沈隋玉想得弱了很多,直到周五的聚餐才发现周翊珩的存在。
结束了最忙碌的一个月,沈隋玉和其他几个同期接下去就可以选择科室稳定实习了。大家吃饭吃得开心,也喝了不少酒,沈隋玉毫无意外地有点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