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往前一躲,腹部依然受了伤,鲜血溢出,浸染军装,‘滴答’落在地上。
“美味。”
黑衣吸血鬼舔着手指残留的血,似蛇瞳般竖立的眼睛折射出兴奋垂涎的光。
没想到出现捕猎,会遇到如此极品的鲜血,比起那些年轻人类的血液要更加的鲜美。
实话说,男人速度力量是人类中最强的,可惜遇见的是他们吸血鬼。
三只吸血鬼一拥而上,就要把他吸成人干。最先冲过去的吸血鬼还未触碰到郑鹜的皮肤,锋利唐刀猝然刺穿它的胸口。
没给它反应的机会,姜犹拔出唐刀,又一刀砍断它的脑袋。
上辈子惊悚副本里也遇到过吸血鬼,它们自愈能力惊人,刺透心脏依然能存活,除非砍断脑袋。
圆滚滚的脑袋如同皮球般骨碌碌滚落在地面上。
姜犹先打晕准备往后看的郑鹜,随即甩掉刀刃上黏糊糊的血,对剩余的两只吸血鬼说:“我不杀你们,不过你们要先告诉我,你们叫什么名字。”
然而回应她的是逃跑的背影。
不得不说,它们逃跑的速度太快,快到变成一抹虚影。
只是姜犹比它们更快,直接砍断它们的双腿,然后拎着丢回巷子里。
她心情很好,一想到任务就要完成了,简直就要笑出来。
“快说,否则你们的下场和它一样。”边说边指向化成一摊灰烬、砍断脑袋的吸血鬼。
两只吸血鬼吓得哆嗦,满眼惊骇,想不明白为什么眼前这个女生明明是人类,居然比吸血鬼还要强。
如今猎人成了猎物,也不敢问她知道它们名字是为什么,颤巍巍地说出自己的名字。
姜犹指着死掉的吸血鬼,问:“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