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犹心惊胆战地吁了口气,朝他点头道谢。
其实她也想脱掉鞋子,赤脚走的。但这里显然是一处废弃改建地界,地面除了尖锐的石子,就是碎裂的玻璃碎片,连生锈的钉子都有。她踩上去,也许去完警局,就要去医院打破伤风针了。
路况不平,穿高跟鞋本就不稳,踩在地面上,她身体晃得不行,就在她蹲下身准备掰断鞋跟时,一双军靴丢到她面前。
这双军靴是郑鹜的备用鞋子,放在车子后箱。他很少穿,洗干净没有任何异味。
“穿上。”
郑鹜冷酷地道。
姜犹投去感激的眼神,得到的是男人锋利冷硬的侧脸轮廓。
她利落穿上,想着一双高跟鞋值一百大洋,便拎在手里。
军靴码很大,姜犹穿着,靴子前端空出大半,但比起高跟鞋好太多,而且鞋垫是棉制,踩上去像踩在棉花上一样。
没注意到郑鹜在她移开眼时,幽沉沉的灰眸又落在她的脸上。
夜幕皎月挥散黑云,隐隐银晖倾洒,在她眉眼漾开,细长眼尾轻翘,唇角弧度浅浅。
似是察觉到他的目光,她疑惑回眸。
郑鹜飞快地收回了目光,语气一如既往的强硬:“慢吞吞的,快点。”
扑通、扑通。
他听见心脏不受控的跳。
“抱歉抱歉。”姜犹加快脚步,不再琢磨脚下的靴子,跟紧他的步伐。
郑鹜的异样只在一瞬间,很快恢复正常,视线始终落在前方。
随着他们的走入,血腥味愈发浓郁,仿佛连空气里都是血,密密匝匝淹没感官。
行至一半,姜犹眉梢一拧,对于窥视尤其敏感,而在暗巷左右两边墙壁,有三道视线落在她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