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如棠用算盘扒拉出来的,她吃准了头批要砸这么多货出去才能达到一鸣惊人的效果。

如果跑到服装厂,跟人家说,要订5000的货,说不定会被人家扫地出门。

5000对于普通人家来说,这是一笔巨款,但是对于工厂来说,不过是小小一丢丢。

独立生产服装,需要开单独的生产线,而且还要找工人打版制样,从布料采购到开生产线,都得达到一定数量才行。

5万其实也不算太多,但对如棠家目前的财务状况来说,只能拿出这么多钱了。

但凡服装厂有个独立的法务部,仔细分析于耀阳的合同,都会觉得这实在是太亏了,不可能同意签约,几乎就是不平等条约。

里面规定了服装厂应该尽的义务,从出货时间、产品品质、保密守则等方面约束服装厂。

但是约束于耀阳的条款却很少,定金也只有10。

这种条款,但凡有点法律意识都不会签。

但是这是八十年代,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服装厂的人只注重表面,看到于耀阳穿的很好还有小轿车,就被他糊弄住了,以为于耀阳不差钱,为了防止大单流失,哪怕是觉得有那么一丢丢不对劲,但还是愿意找于耀阳继续谈谈。

今天就是谈判的关键点,于耀阳展示出了他超乎寻常的应酬天赋,把谈判的地点选在了酒桌上,用家里剩下的最后一点钱,买了两瓶最好的白酒,把厂里的几个负责人灌得迷迷糊糊,把厂长喝高兴了,稀里糊涂的就把合同签了。

所以如棠才说,就算是睡不着觉,也是服装厂的人睡不着,这份合同简直堪称不平等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