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虚心地从第一条学习起,用自己的s级能源板芯片突破了各大数据网站的防火墙,经统计得出——以他现在的工资来看,只具备成为捞男的潜质,是很难追求到伴侣的。

艾斯芒第一次感觉自己连接心脏的痛觉神经运作了,他有点闷闷不乐,导致充电的时间格外久了点。

他开始学习工作赚钱,好在身体优势上他胜过999的人,他几乎一个人包揽完了章鱼路一带的搬砖活儿。

宥矜换好衣服,这几天他打算先避避风头,过段时间再去那条巷子里探探。

旅馆一楼招待厅设有一个不大的吧台,椅子很多,每天也能聚集不少的人在这谈天说地、交换情报,或是聊些上不得台面的生意。

宥矜没挑椅子坐,半个身子倚在吧台边,一手托着下巴,一手哒哒点着玻璃台面。

老板名叫埃本夏多,装了四个机械臂,加上原来的,一共六个臂,据说是为了方便调酒安装的。

宥矜想他要是再加两个头,自己就会推荐他改名叫“哪吒”了。

埃本夏多一手调酒杯,一手摇酒壶,一手量酒器,一手吧勺,一手过滤器,一手榨汁器,飞快地上下晃动,几乎快出残影。

但他脸上仍是从容不迫的神情,微笑着询问宥矜:“你好,请问要点什么?”

这个小美人给他的印象很深,漂亮是其次,主要是掏钱太痛快了,在下城区没人不喜欢这样的。

宥矜正思索着如何开启话题,顺着他的话问:“有什么?”

“唔,老式龙舌兰,粉蒸肉二锅头,冰镇辣可乐……”

他的眉眼深邃,鼻梁挺直,淡金色的短发肆意翘起,算是一屋歪瓜裂枣里唯二眉清目秀的。他朝宥矜狡黠地眨眨眼,勾起唇笑:“不过嘛,我觉得落日玫瑰茶更适合你……”

“那还是算了,”宥矜摇摇头,“来杯冰镇辣可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