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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农家丫头突然想要读书认字明显说不过去,阮柔便想了个理由,“最近绣屏风,想在下面绣几个字,想着自己能认识就好了。”

宋元修恍然,“哦,这样啊。”他有些为难,若单为着认字,他可以闲暇教一教,可若想读书认字,那就难了,不说别的,单笔墨纸砚就是一项大支出,本来他不该拒绝,可自己都要家人供养,他实在没脸开那个口。

“那,那你先从三字经看起,只是笔墨,”他纠结许久,说话吞吞吐吐,半晌没能说完。

阮柔要的只是认字的名头,此刻非常识趣,“我先不用笔墨,知道字长什么样子就行,还得耽误你时间了。”

“没事。”宋元修轻吁口气,顿觉放松,“以后我每次回来都教你十个字。”

他肯定还要回书院读书的,回来估摸也就是七天或者一旬一次,十个字,应当不难吧?

还真说不好,他小时候年纪小不记事,却从爹娘口中听过,家中四个兄长幼时都被送去过私塾,最短的待了三天,最长的待了一个月,却都因为在学堂内听到读书声就打瞌睡,最后被夫子以“不堪造就”的理由撵了回来,连束脩都给退了回来。

也是因此,后来他在学堂待了一个月,爹娘非常高兴,还特意给自己搓了一顿肉圆子。

那时自己还是一个懵懂孩童,尚且不知这条路的艰难,如今这么多年下来,体会到其中崎岖,却也庆幸自己坚持了下来,否则就要跟其他农人一般下地干农活,无疑,后者更苦更难。

两人刚说定,外面就传来了喊人的声音。

“小六,弟妹,出来吃饭了。”

“来了。”阮柔应着,和宋元修一起停了手中动作。

饭桌上,是久违的风声,自打过了正月十五,家中唯一的荤腥就是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