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梅婉清,孟偃的脸色更难看了一分,他想起自己光着上半身,搂着梅婉清,然后被一群拎着灯的僧人围观他就真恨不得一剑劈了眼前这个混蛋!

“你要救她,就好好地救,为何要用如此下流龌龊的手段!”

“此事说来话长。”

孟煜重又在椅子上坐下,然后将从甘采儿那里得知的关于梅婉清的事,一一讲给孟偃听。

“你既知明觉和她丫鬟要联手害她,你大可在他们行事之时,直接揭穿便是。”

“呵,避得了这一次,那下次呢?梅夫人毕竟是她母亲。俗话说得好,只有百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孟煜一挑眉,散漫地道。

“若要真救梅婉清,只有让她离开梅府。一个姑娘要名正言顺离开自家,唯有嫁人一途最快最好。再说,孟梅两家门当户对,本就是要联姻的。”

“反正你又不想娶妻,那你把娶她回家,给她一个安身立命之所,不是正好?”

“哥,我这可是在帮你报恩呢,你没听说过‘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吗?好歹人家梅大小姐,还是救了你一回的。”孟煜似笑非笑地看着孟偃,一脸戏谑。

孟偃手腕一挽,长剑入鞘。他冷肃地看着孟煜,道:“走,去演武场。”

“不是吧,哥!我这么做,真的是周全之策!!”孟煜双足一点地,扭身就要跑。

还没跑出两步,只觉膝窝一麻,整个人就跪在地上。

“架上他,走。”

两个玄鹰卫一闪而出,架上孟煜就走。

晚上,孟煜被人抬回来。他瘫在床上,像一滩人形的肉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