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往往有一次短暂的正向差价收益,累积下来也不少。

这部分差价表面上写作“交易所得”或“补贴佣金”,进入“b子账户”之列。

如此日军若想盘查,只会看到“兑换收益”;外资行则觉得正常汇差;不会意识到其中多出一笔私下盈余。

通过这三层账户,魏若来已经为地下党埋下“金线”。可要把钱真正转走,还需进一步“搬运”。

1937年的国际资金流动多以票据、汇票或金银现货方式进行。一旦数量庞大,难免引人注意。

魏若来因此设计了“壳公司+虚拟贸易”的双重掩护:

他先在香港或新加坡等地以代理身份注册几家“空壳公司”,名字选得中规中矩,如“兴华进出口商行”“远东物产有限公司”等。

对外宣称这些公司做“实业与外贸”生意,实际上没有真实厂房或产品,仅有纸面营业执照和一份电话号码。

接下来,他利用信孚交易所的便利,为这些壳公司拟定“订购单”“船运单”等文件。

例如“远东物产有限公司”向“信孚交易所”递交一笔“收购1000箱化工原料”的订单,付款来源就是上面提到的“b子账户”资金。

这笔原料其实根本不存在,或者只做极少量象征性采购。

日军监管者只会看到合规文件,记录进出账簿,却不会深入到海外查验。

壳公司再从香港、马来西亚、租界等多地银行领取到“货款”,此时已变成壳公司自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