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了?”应藏问道。
孟初九惶然地抬眼,在看向应藏后又勉强松了口气,扶着身后的树站起身来,“是你,救了我吗?”
1748暗道:“弱柳扶风啊!”
这谁不心动?
哦,应藏不会心动,因为应藏长得比他还要好看。
“不算。”应藏道,“萍水相逢。现在天色已晚,我是男子,你跟在我身边不方便,怕污了你的清名。前面是青鸟书院下的小集镇,你可以自行去寻找客栈落脚,我这里有一两银子,你先拿着傍身吧。”
这是应藏在背起他就想好的处理办法,两人毫无交集,对方又是落难之身,尽快远去才是最正确的。
银子递到孟初九的面前,孟初九愣住,反应过来连忙后退,慌张地摆手:“我不要。”
他的声音尚且带着两分少年人的清甜,并不如何沙哑。
应藏道:“不要怎么住客栈呢?”
孟初九的脸色本来苍白,此时更是变成了惨白。长睫垂下又抬起,眼底溢着水光,“公子,我能不能继续跟着你?”
这下轮到应藏惊讶了。
“我没有家了,我很害怕。”
1748在一旁帮腔:“是啊,孤孤单单的一个小孟初九,长得又好看,刚出了虎口又进了狼窝,那可怎么办?”
见应藏不语,孟初九的手指不安地绞着。“我会洗衣服,会做饭,打扫卫生,不会的我也可以学,我一定学得会,公子把我当奴婢佣人就好。”
他有一双白皙纤长的手指,水葱一般,只是手指上有红肿的冻疮和伤痕,生生破坏了这份美感,美玉生瑕,多少是让人觉得可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