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收了银子,却不敢白白领受,便写了一幅字相谢。

富家女看完那字,有些感想,便回了信,一来二去,越来越熟,就到了互许终身的地步。

何明月一开始是希望父亲成全她,说了自己有意中人。

但是何老爷并不希望自己的未来女婿是个读书人,他是生意人,只喜欢擅长做生意的后生。也不问那个读书人是谁,强硬的要求女儿与之断绝关系,尽快与他看中的养子定亲。

父女之间谈不拢,就发展成了现在这样。

文思强调:“那个读书人的老家就在泥水镇。”

温云起好奇:“可是何老爷是真心想找女儿,不可能不打听那个读书人的籍贯。”

“乡下地方,想要藏两个人太容易了。”文思不以为然,“再说,那俩又没有一辈子都不回何府的想法,才出去三个月,肚子都大了。时间上抓得那么紧,说不定出门之前就已经打算好怀上孩子就回府。”

温云起提议:“那咱们去一趟?”

文思颔首:“走吧,也不用赶得太急,就当是出门游玩。”

县城的吃住要便宜多了,两人手头的银子加起来五十两左右,说多不多,在这县城里也绝对不少。哪怕什么都不干,每天住最好的酒楼,吃最好的饭菜,至少也能花两三个月。

翌日,两人坐上马车往泥水镇走。

这个镇子偏僻,从县城坐马车过去,官道都不好走,还越走越崎岖,足足要花费两日,才能走到镇上。

泥水镇上大概有四五百户人家,周围有十几个村子,这镇子并不小,却也是真的穷。

温云起和文思穿着布衣,做普通人的打扮,一副在城里逼得活不下去,跑到镇上来长住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