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牛,刚才我就听到了你回来的动静,一会儿别做饭,我这边给你添把米。”
温云起想了想,没有拒绝:“行,我给你带了礼物。”
古方水惊讶,下意识回绝:“我不要!我请你吃饭不是贪图你的礼物,你要是带东西的话,一会儿别来了,我不给你准备。”
温云起乐了:“不算是什么正经礼物,你应该会喜欢。”
古方水有些好奇,若不是厨房需要他帮忙,都想跟过去看一看了。
温云起烧水洗漱一番,林子里摸爬滚打了两日,整个人都有些狼狈。今日他走在街上,没少被人用异样的目光打量。
不过,温云起也不在乎外人的目光就是。
等到洗漱完,古方水已经过来叫他吃饭。
温云起再次带上了篓子,里面有些他在路旁摘的野菜。
古方水好奇探头看了一眼,看到是一双巴掌大的兔子,顿时一乐:“你要送我这个?”
“喜不喜欢?”温云起看了一眼他怀里的孩子,“他肯定喜欢。”
“这倒是。”古方水越想越乐,“蛮牛,我发现你跟个孩子似的。”
温云起暗自叹气,可不就是孩子吗?
古蛮牛因为他那比同龄人高壮的身形,还一看就不好惹。从来都是他照顾别人,自小就没有被别人精心呵护过,磕磕绊绊地慢慢长大,懵懵懂懂地学着与周围人相处,学着待人接物。
古方水的媳妇桃花,不是个爱多话的妇人,但夫妻俩对古蛮牛的感激是真的。
说了要请人吃饭,桌上蒸了一盆馒头,一个有拳头那么大,每个都很结实,是那种焦黄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