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就改改试试吧。

徐会计得了准信,就给湖东大学写信,承认徐家屯大队工作失误,没有很好的调查清楚江明华的真实面貌就给她盖了章。

后来,他们认清了江明华的真面目,经过大队部严肃讨论,一致认为,江明华此人,道德品质败坏,如果让她上了大学,会起到非常差的示范作用,因此,重新给出“政审不合格”的结论。

对于这次工作失误给湖东大学招生工作带来的麻烦,徐家屯全体社员深表歉意。

湖东大学招生办收到这样两份东西,也有点头大。

徐家屯这事做的,也不能说不合理。事情没发生之前,谁能知道她道德品质这么差啊?

而且,人家还有一条,写的很清楚,“江明华下乡期间以嫁人的方式逃避劳动,不符合招生条件。”

那还真是不符合。

1977年的招生条件是这样的:

1、政治历史清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遵守革命纪律,决心为革命学习。

2、具有高中毕业或者相当于高中毕业的文化水平。

3、身体健康。

江明华,她不热爱劳动!

而且现在,她抛夫弃子忘恩负义的事情闹得这么大,还没入学呢,就造成了如此恶劣的社会影响,确实也可以放弃录取。

湖东大学招生办和校办开了个会,最后做出了“不予录取”的决定。反正人还没来呢,不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