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能这么说。原主的妈妈是她父亲建国之前纳的小妾,好几年也没怀孕。建国之后,《婚姻法》颁布,实行一夫一妻制,原主的爸爸就给了她妈妈一笔遣散费,还给了她一个小院,俩人算是协议离婚了,签了离婚书的。但是离婚以后没几天,原主妈妈就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好几年都没怀上,现在好不容易有了,就不想打掉,担心以后再也怀不了。所以就悄悄把孩子生了下来,生完以后才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她爸。”
宁安:“……那她应该从一开始就做好了一个人抚养孩子的打算啊,怎么现在男人走了就把孩子给扔了呢?”
“她并没有做好这个打算。她知道温家人重视血脉,这个孩子一旦生了,不管是男是女,温家人就不会不管。原主出生以后,她爸那边给找了奶娘,每个月给抚养费,每个礼拜去看她一次,也算尽到了父亲的义务。只是什么事都有取舍,这次出国船票不好弄,原主就被放弃了。”
“原配也有孩子吧?”
“儿女双全。”
“他给原主留东西了吗?”
“留了,一些珠宝和金条,温家虽然不算什么特别大的资本家,也挺有钱的。都被原主妈妈拿走了。”
“她妈什么情况?”
“嫁人了。”
“这么快?”
“她爸妈离婚就是真离婚,没有后续纠缠。所以,她妈后来又谈了一个对象。”
“姓赵?”
“对。”
“那就难怪了,原主印象中,那个赵叔叔去她家的次数比她爸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