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着假发套的法官应声而入,拿起卷宗宣读:“被告司徒敬,涉嫌于1992年10月4日,于快富街危险驾驶一辆富豪960致10人死亡。被告司徒敬,是否认罪?”
位于被告席的司徒敬低着头,“法官,我认罪。”
法官点点头,继续说:“由于……”
“objection!法官大人,我代表当事人不认罪!”当维护当事人利益同事实真相冲突时,钟子朗的答案是,坚守本心。1
“钟大状,你发颠啊?”司徒敬双手抓住黑色护栏大喊,身后的两名警员立刻将他按回了座位,“法官大人,我认罪!”
“法官大人,我坚持代表被告不认罪。”钟子朗回头望了一眼观众席上的妹妹,得到鼓舞后,坚持道。
旁听席的笑声此起彼伏。
“全场肃静!”法官重击法槌后,偏头问律师席,“钟律师,我提醒你,你不是控方,你是被告的代表律师,你反对被告是什么意思?你同他没有事先沟通过吗?”
钟子朗一本正经地解释道:“法官大人,正是因为我同被告沟通过,才代表他不认罪。”
法官皱眉道:“辩方律师,你把我搞糊涂了。”
由律政司派出的主控官举手示意,“法官大人,被告在录口供时已经认罪,辩方律师违反被告意愿,我怀疑他的律师牌照有问题。”
“objection!法官大人,我反对控方进行人身攻击。”钟子朗立刻起身维护合法权益。
法官清了清嗓子,“反对有效,控方请注意你的言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