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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萩拿起手中的案卷,衙门里每日都有人来告状,尤其是有人代写状纸后,案子就多到不行,鸡毛蒜皮的事情都要送到衙门里辩一辩:“今年应该刚好第十年了。”

上一任县令做了五年,一般县令不出意外至少是要做三年,所以极有可能是张县令前面的那个县令,或者是前前任。

江芸芸心中猜测着。

“这个律书标记很多啊,写得挺认真的。”江芸芸惊讶,刚才不过是随手一翻,却发现这几本律书上写满了字迹,密密麻麻得一本,有些甚至还附上一张纸。

吴萩得意坏了,借机吹嘘着自己:“我学法律学的可好了,所有律法的书我都看过的,王典史就知道动刑,可没有我好。”

他小眼神暗搓搓地去看江芸芸。

“千章真厉害啊,我平日瞧你都是懒懒散散的大少爷做派,原来你对律法感兴趣啊,真是少年出英雄啊。”江芸芸一向是给足情绪价值的人,立刻不遗余力地夸道,“那之前小女孩案子的时候,你怎么跟着王典史后面不出头。”

吴萩看了她一眼,神神秘秘的,没说话。

“说来听听。”江芸芸非常八卦地主动把耳朵递过去。

吴萩也不端着,立马窸窸窣窣凑过来:“你不觉得王典史很可怕吗?”

江芸芸眉心一挑。

“他每次总是莫名其妙笑,还会盯着你看,他只要走到我后面,我就怕他突然给我一棍子,然后我一觉醒来就在那个阴森森的地牢里了。”吴萩一本正经地胡乱比划着,偏又一脸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