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页

江芸芸提着一大溜东西,边走边看,最后选择买了两只绢花,江渝到了爱美的年纪,好几次都喜欢摘花戴在头上,还偷偷涂周笙的口脂。

这些钱都是她这个月开始抄书赚的。

找的是上次买千字文的那个书肆老板,少东家大方,让她抄基础启蒙书,笔墨他们准备,一字不差抄好一本,给五十文。

启蒙书的内容,江芸芸不说倒背如流,那也是下笔有神,基本上是一次过,一个时辰能默写两本半。

她的抄本字迹干净,间距整齐,就连大小也是一模一样,完全看不出是新手。

少东家格外满意,每次都多给五文钱,算是结一个善缘。

一个跟着状元的读书人,前途总不会差。

少东家的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看着江芸芸的目光也更慈爱了,时不时还倒贴点吃喝过去。

一个月时间,她就赚了六百文,中间被唐伯虎那厮薅走一百文去喝酒,到现在也有五百文的零花钱。

不得不说兜里有钱,腰杆都是直的,这次给江渝买了桃花绢花作为礼物,她顺手给周笙也买了一只茉莉花绢花簪子,素净淡雅,很合适她。

“哎,这不是我们的未来的小状元吗?”江芸芸走到一处红楼前,突然听到熟悉的打趣声。

唐伯虎和一个美人一起走着,见了人就乐颠颠跑过来,脸喝得微红,脚步踉跄,但目光还算清明:“今日归家倒是早。”

唐伯虎和祝枝山现在还住在少东家书肆的后院,说是备考明年乡试,但整日游宴诗会,忙得脚不沾地,偶有几次来黎家门口接人,还被黎循传暗戳戳地盯着。

“我妹妹生日。”江芸芸目不斜视,看着唐伯虎,不解问道,“你不是说要备考明年乡试,枝山兄呢?”

“祝枝山好无趣。”唐伯虎皱巴着脸,耷拉着眉眼,委屈巴巴说着,“我请他出门喝酒,他不愿意,把我赶走了。”

江芸芸倒是也不给他面子:“确实打扰到他读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