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垂眼去看问真的字。
比起字字端正隽秀,清丽有骨的小楷字帖,问真这一笔自由发挥的经便显得锐意太过,往日淡逸流畅的笔法少了闲云野鹤的清静淡泊,字里行间锋芒毕露。
她想了好半晌,小心地提议,“不如您真咬一口试试?没准您只是觉得季郎君可爱,便如小娘子小郎君年幼时,您不偶尔抱着亲亲吗?”
问真满手行草,已经飞快地写到“见他色美,起心私之”,听到含霜之言,她笔下的最后一个“之”比划尤为锋利,几乎飞扬而出,锐意铺纸迎面。
半晌,她长叹一声,“言之有理。”
于是次日,晨练后洗去满身大汗,拢着半干的头发迎来季蘅的问真,给季蘅的见面礼,就是糊着毛巾擦了把他的脸,然后咬了一口。
咬之前当然屏退了侍从——问真是要脸的人。
幸亏她屏退了侍从,不然季蘅就不是脸红那么简单的了。
季蘅来之前应该刚刚沐浴过,身上散发着澡豆的清香,脸颊干爽,口感——还不错?微微有些甜,而带着金银花的清香,是兰苑新调的润肤脂的味道。
季蘅满脸涨红,他简直要窒息了,脸一动不敢动,又克制住瑟缩的本能,只磕磕巴巴地道:“娘、娘子,您、您!”
问真淡定地收回嘴并擦擦嘴巴,她牙齿一沾上季蘅的脸,心里就安稳了:她虽然不大善良,但没变坏。
一想到如果咬破季蘅的脸,会有的鲜血流入口中的腥热滋味,她就十分反感 ,而季蘅脸颊微凉清香的感觉倒令她颇为眷恋。
如果不是季蘅太紧张,太僵硬,她真想再亲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