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来找我了,说从来没见过我这么单纯的女孩,我好开心,他请我吃饭,看电影,买新裙子,把我当孩子一样宠着。

……

——我们在一起了,他真的好温柔……

就这样洋洋洒洒记了两个多月左右,在言辞间都传达出一个明显的信息,陈佳谈恋爱了,和这个y先生,而在陈佳死亡的前一周,陈佳的日记本里写到。

——他是恶魔,我发现了他的秘密。

然后日记戛然而止。

沈瓷猜也能猜到这个y先生是谁。

“小佳写过信寄回来,说她恋爱了,对方是个很好的人,等到稳定后就回家,可是——”陈父站在一边,接过沈瓷递过去的日记本,细细摩擦着边角,“那人叫秦耀,小佳肯定是被他害死的,小佳那么乖,怎么可能……去做那些事?甚至还送钱来堵我的嘴,人都没了,我要钱干什么?”

“谁给你的钱?或者是你留得有合同?录音?签名?或者是其他证据?”

陈父摇了摇头。

也是,陈父若是能想到这些,那不至于处处被阻,连告都告不了。

毕竟仅凭一本日记,和里面一个化名要指证秦耀,根本就不可能。

不过想到秦耀那厮和经纪人的谈话,沈瓷嘴角勾了勾,“你这房间是租的吧?你来这里有收入吗?或许我该问,若是那些人不来送钱,而是断你财路你会如何?”

“即使是捡垃圾,把家里那些地给抵给村里人,也要为我女儿讨回公道。”

“为何要这么麻烦?你马上打一个电话过去,就说若是想和解,二十万。”

陈父瞪大了眼睛,”不能和解。”

沈瓷指了指陈父的摔在地上的手机,“谁说要和解了?咱们这叫留存证据,光凭日记本定不了案,我们需要别的证据,电话录音录下来,一个大明星的经纪人为何给你钱?是想掩盖些什么这就要靠网友脑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