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去药店买了清凉油,还在街上的衣服店停留了一会,就往租房的方向走了,回到租房附近时,在周记早餐对面,买了些橘子和果干,就回家了。
之后,一直没有出门,哦,对了,差点忘了,期间,我还去了房东家里一趟,给他儿子讲功课。
你们可以问店铺老板和房东,他们可以给我作证。”
云荷说话的语速很慢,有条理中,还留有一丝破绽。
“还记得那些店的名字吗?”
警官还在追问。
云荷无奈摇头:“药店的话,是我经常去的那家,叫民生药房,在东三路街口,衣服店的话,不记得了,就在旁边。”
去买药和看衣服,是原主做的,后面的,是她做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她是直接走回家的。
因为,途经被何波逮住的那段路时,没有人看到,何波现在也精神恍惚,不用担心。
按照云荷所说的话,警方派人去查证,发现没有任何问题。
这下子,事情又回到原点。
不过,起码可以证明,云荷没有说谎,而且,从案发地点到租房处,步行的话,需要二十多分钟。
事件正在发生的时候,她已经步行到家,还有不只一个人证,有足够的不在场证明。
得知收买何波的钱,是吴雪莹从原主那里拿的,云荷又恶心了一把。
用原主的钱,把原主送入地狱,这吴雪莹,果真蛇蝎心肠。
吴雪莹没想到,云荷居然能从这件事中全身而退。
只是,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