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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他就溜走了。

“哼,算他走得早,不然我就跳过去咬死他!”

皮大球吼叫两声,仿佛赞同。

林雾突然有一种养了一只小型犬和大型犬的感觉。

而且这两只犬,都是嘴巴特能叫唤,真碰到危险就怂了的那种。

————

一群人急匆匆的跑到了桂山的山上。

他们站的位置正是林雾之前所站的地方。

“有人来过了。”

“不止,他们还把烈火带走了。”

“对方的功力应该在我们之上,这才能制服对方。”

“呵,这样算起来,除了天晓宫的那个方知晓,还有谁?”

“……天晓宫的人,该死。”

“别在这该死该死的了!”也有人说道:“还好没人知道烈火是我们养出来的,不然,怕是这次的天师比赛,将我们拒绝了事。”

十分遗憾的看着已经空了的大坑,里面只有一个美铝的尸体了。

这次算他们白走一趟!

听他们的语气,那个烈火竟然是他们所养出来。

而烈火,很明显是林雾带走的皮大球。

他还不知道他脱离了被人供奉的灯红酒绿,即将迎来光荣劳动的生活。

遗憾之下,这群人不得不先退走。

“既然如此,我们先离开吧。本来听说这边正在搞大动作,不过有那个天然形成的尸 鬼做掩护,这边应当会慢一些被发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