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这孩子又能吃,货郎一家想扔又扔不掉,毕竟人家娘为了他们家累死,要是把人扔了,那街坊邻居的,话怕是不好听,也影响货郎说下一个。

所以当蒋宗宝找过来,说要带儿子走的时候,货郎这边正跟一个姑娘相看,急于给自家传宗接代,因而在要了二两银子之后,就让蒋宗宝把已经二十岁的大儿子给带走了。

只是带走后,蒋宗宝看着能吃的大儿子也不高兴,再加上大儿子就比原主小了五岁,他总觉得俩人有猫腻,因而天天打骂,最后打死了大儿子,又开始在外面鬼混,想要找人给生孩子。

而原主为了女儿,就这么磕磕绊绊的跟他过一辈子,还在四十多岁的时候给蒋宗宝生了一个儿子。

南锦屏:“……”

就踏马的离谱!

这还能给他生个二胎的?!

而更离谱的还在后头:

原主觉得当时她是可以救那个人的,可是她害怕,害怕自己多事被打死,因而眼睁睁的看着那人在眼前断了气,后悔了一辈子。

所以,她想要让那人活着,不想背负见死不救的愧疚!

南锦屏:“????”

所以呢?

这个可以有,阻止家暴没问题,但是!

南锦屏是翻来覆去的看,原主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