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弄好了,才把毛线拿出来,打算开始染色,这也简单,浸泡、晾晒,用明矾固色。

小小的一团毛线,也折腾了半天。

想着小白圭的生辰快到了,还要给他准备礼物,小孩喜欢啥啊,她猜不出。

她染的颜色浅,比月白深些的天水碧,就像这春日的天空,轻盈、干净、清爽,越看越喜欢。

拍拍手放下,她一回书房,就见张白圭跪在太师椅上,翘着屁股,拿着毛笔在练字。

顺着她写的在练,已经写到了“鸣凤在竹,白驹食场。”

他手小,几乎捏不住笔,也不太会控笔,手腕没力气,笔画又绵又颤。

“娘。”他睁着湿漉漉的眸子,有些不服气。

赵云惜上前抱起他,摸了摸他肉乎的小手,轻声道:“白圭,事缓则圆,你如今才三岁,骨头尚未长成,若急着练字,伤了手骨可不好,背背书,认认字,往后的时光还长着,不要急着做大人的事。”

她记得在网上看过幼童的手部ct,小骨头很可爱,离得很远,大家都猜测是靠蓝牙链接。

反正三岁还是免了练字这样的苦差事。

张白圭有些苦恼地看着自己的手,他挽起袖子,露出一截胖肉肉。

赵云惜捏着他的手,带着他一起写了几个字,才温声道:“看,等你长大了,握笔便小事一桩,不必着急。”

张白圭乖乖点头,有些艳羡道:“娘,我想长大。”

他眸中有无尽的向往。

赵云惜笑了笑,她小时候也想长大。

“诗经已经背完了,我开始背孟子,爹说让我抽空把唐诗宋词都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