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朝会上,廷尉列举出高成的几项重罪。
其一,通敌卖国,贩卖大魏军械储备信息给鲜卑慕容氏;
其二,先帝在位时,组织谋划“匪祸案”,残忍截杀商队。
其三,结党营私,与石氏狼狈为奸,迫害忠良之士。
其四,鱼肉百姓,侵占百姓良田,逼良民为私奴。
高氏种种罪行罄竹难书,故判决高氏年满十五以上男丁斩立决,其余人员流放西河郡,家奴和部曲全部抄没归朝廷处置。
曹壬不是和的大家商议如何处决高氏一族,而是直接让廷尉宣读判决结果,这引起了朝堂的轰动。
先帝在位时从未处置过任何世家,更别提是如此赶尽杀绝的处决方案。
一时间,朝堂上出现了两种声音,一种认为此判决太重,应该酌情考虑,毕竟高氏姻亲遍布大魏,这般处决恐怕会引起大家的恐慌。
另一种声音,以上的几条罪名是否都成立,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支撑?
曹壬早就猜到他们会有此一问,自然也是准备充分的,廷尉立即宣读了每一条罪证的证据,特别是匪祸案,连参与人数,军械使用数量都有详细记录。
至此,大家都知道,是石氏为了自保把高氏一族卖了。
杨宪自那日见过石氏的徐门客后,派人去追杀徐门客,也想办法派人去地牢暗杀石封,但一个都没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