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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看了看这有限的几人,却是放心不下。

没遇见还好,碰都碰上了,若对方真出了问题,就算与他无关,他心里也不得劲,就又多问了几句。

“不知姑娘是要往哪去?”为了避免自己追问这些不像好人,他不待女子回答,就先自报家门:“在下姓江名初月,是藏剑山庄的少庄主,此番是要回山庄参加武林大会,若姑娘与在下同路,不如结伴而行?”

“藏剑山庄江初月”这七个字甫一落入女子耳里,就像惊雷一样,勾起了她的回忆: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未央妹妹,你现在已平安回家,我也该走了。”

——“你记住,我叫江初月,藏剑山庄的江初月。”

记忆中的身影渐渐与此时的男子重合。

十年前那个热情阳光的少年郎,如今已是翩翩如玉公子了。

当年她五岁,他十五岁。

如今她十五岁,他该是二十五岁。

“竟是藏剑山庄的少庄主,久仰久仰。”

“我名褚乐央,从庐州而来,并非江湖人士,途径此地是因为自幼向往江湖儿女快意恩仇的故事,听闻武林大会即将召开,想赶去藏剑山庄见识一番,倒是巧了,遇上了少庄主。”

女子解释道。她本名沈长乐,褚乐央只是化名。

十年前,对方问她名姓,她就回了个虚假的“未央”,如今故人重逢,实不应该再造假身份欺瞒。

可想到她此番踏入江湖的目的……

仇人未除,真名不能现世。

罢了,相较于以“未央妹妹”的身份与对方相处,将对方卷入,不如做一个没有任何关系的褚乐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