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嵩一方的人冷笑的提醒,大明律可没有不许对质的说法,再是证据确凿,被告要求对质天经地义,他们需要做的是配合,而不是说一句证据确凿,再丢出一句浪费时间。
关系一人的性命,一人的前途,哪里是他们一句浪费时间,连给人辩白的机会都不曾的。
最终,当堂对质,谭纶和人证对话,无非追问人证他是何时何地入的夏府,偷的公文。
夏言府上的人早有准备,说出了具体的时间,结果就是这个时间叫谭纶捉住作为突破口。
不巧的很,夏府说他入府偷盗公文的时候,他当时正和朱福宁在庄子上,无须朱福宁出面,谭纶让人去请庄子上的人,比起夏府自己的下人指证,庄子上的人和谭纶并没有任何关系,甚至也只是刚认识不久。
人证至此也就变得不可信了。
倒不是没有人想对人证动手脚,然而若是普通人有可能,这里面的人都是皇家的佃户,高官们都知道嘉靖将庄子赏赐给朱福宁,现在是朱福宁的不假,然而皇家的人他们敢动吗?
有好些人都意识到,事情不太对。
接下来是物证了。
所谓从谭纶的住处搜到的公文,谁搜的,当时都有谁亲眼看见公文是从谭纶处搜出来的,区区一份公文罢了,想要贴身带着,构陷于人是难事吗?
谭纶直接反告有人栽赃嫁祸,要他的性命。
如果这个案子由一方来审,真相可以被掩盖,可是夏言一方在告,严嵩这边在竭尽全力的保人,谁也不可能成为一言堂,最终案子一五一十的递交上去。结果还没有最终出来,夏言一方被人捉到把柄了。比如确实夏言一派确实有人以势欺人,想好些个被定了罪的人被查出都是被屈打成招的。
栽赃陷害的事,夏言手里有不少人都是老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