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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家里有钱,他自己也能凭本事挣钱,所以并未为银子愁过。不曾拮据过,花起钱来不说大手大脚,但绝对不会吝啬。

但现在,过了几年贫难的日子后,吴容秉的习惯和花钱理念多多少少也随之改变了些。

比如说现在,就一家三口吃饭,他就觉得没必要出入酒楼之地。

就客栈里的饭菜也能吃。

虽谈不上多美味,但足以饱腹。

“不若就在楼下吃。”吴容秉建议。

叶雅芙却同他有不一样的想法:“第一次进城,就想吃点好的。而且也不会天天吃,就去尝个鲜。”然后把儿子往怀里一搂,又问他意见,“康哥儿要去大酒楼里吃饭吗?”

康哥儿虽没

说话,但那哈喇子早流了一地。

吴容秉见状,再没说任何反驳的话,直接带着母子二人去了城里最好的酒楼。

这会儿天色将晚,日落月升,正是晚市将起之时。

初夏时节,早晚温差大。正午时分出门只觉头顶烈日头昏脑胀,这会儿晚风习习,正是出门散步的好时候。

因为吃饭的酒楼离所住客栈不算远,又见时辰尚早,天还未黑透。所以,夫妇二人一致决定,徒步走去酒楼。

这样一来,既打发消磨了时间,又能好好感受一下这座城的晚市氛围。

看到街上的人山人海,叶雅芙由衷的再次感叹,不愧是小说里的世界啊,一个县城都能如此繁荣,那省城和京城又得繁华成什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