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珍珠被文森特接走了,因此车上只有她和盛玦两人,看她这么可怜,盛玦道:“下次不穿高跟鞋了。”
“那怎么行?”灵玺眉梢一扬,幻想自己穿礼服和平底鞋的别扭样子,顿时不赞同道,“不穿高跟鞋不好看。”
要不是为了美,她何至于在三千小世界里穿来穿去?
盛玦的逻辑却简单粗暴,“下次我们一起,你想穿什么就穿什么,没人会说三道四。”
就算有,他也有一千种办法让对方说不出话来。
“再说,你已经够好看了。”
对上他认真的眼神,灵玺蓦地笑出了声,眼睛弯弯像月牙,一双白玉似的手也不老实,伸出去捏了捏盛玦的耳朵,“盛总,你是吃了什么能让说话变好听的药,还是去背了情话大全?”
“别闹。”盛玦无奈地看向她,“我是认真的。”
“我当然知道你是认真的,但下次参加晚会我还是得漂漂亮亮的。”她伸出脚,搭在盛玦大腿上,“难道盛总会不帮我揉腿嘛?”
她满脸纯真,眼神清透得像山间的溪水,可动作却全然不是这么回事。
纤细匀称的小腿,搭在深色的西裤上,白得简直会发光。她脚丫小巧圆润,脚背拱起的弧度也十分漂亮,脚踝纤细得一手就能握住,脚趾粉嘟嘟的,像一颗颗迷你的水蜜桃,连趾甲都莹润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