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想,”池绍回身,温声说:“人这一辈子,在年少的时候最好还是不要遇到太惊艳的人。”
不然的话,可能就会和他还有秦煜一样,爱而不得,注定了孤独一生的结局。
毕竟,他们都是一样的挑剔的人。
见过最好的,又怎么可能愿意将就?
红发小弟摸了摸后脑勺,憨憨地笑了笑。
虽然池绍没有明说,但他第一时间便知晓了池绍口中形容的人是谁。
除了校花,谁又配得上“此生遇见的最惊艳的人”的称号?
“可是,如果没有遇见的话,不会觉得可惜吗?”红发小弟的脸蛋通红,周身像是在冒粉红泡泡。
他也喜欢校花,是年少时的第一份春心萌动,寄托着少年最炙热最纯真的情感。
但他的条件摆在这里,红发小弟很有自知之明,明白自己和校花没有丁点的可能。
校花那样优秀出色的人,他连站在她身边的机会都没有,更没有在她面前表白心意的勇气。
但他仍然认为自己很幸运。
因为有校花的存在,他的青春才能这般的多姿多彩,闪耀着绚丽缤纷的颜色,灿烂生辉。
多年以后回想起来,也会不自觉地会心一笑。
因为亲眼看见过天边皎皎的明月,所以才更有前行的动力,才使得整个青春生涯都熠熠生辉。
“没错,你说得对。”池绍忽的释然。
他轻轻拍了拍红毛小弟的肩膀,像是在回答他的问题,又像是在告诉自己:“如果连遇见都没有过的话,那该有多遗憾?”
他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就是初一的时候选择了校花所在的班级,然后和校花一起度过了初中、高中六年。
池绍再次看向了秦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