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娘娘,我……”
顾鸳大概是想说什么,又觉得难以启齿。
但张宛其实已经开出来了,神色顿时严肃了起来。
她问:“你这双脚,是裹了足吗?”
所谓缠足,大家都懂。
用布将女性双脚紧紧缠裹,使之畸形变小。
一般需要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因为当时骨头还是软的,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
这缠足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
明清时期,更是缠足之风盛行,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有缠足者。
方绚的《香莲品藻》说——“丑妇幸足小邀旁人誉”。
只要三寸金莲缠得好,即使容貌平庸、也会受到称赞。
反之哪怕是螓首蛾眉、朱唇皓齿,只要裙底莲船盈尺,便大煞风景,最多落个“半截美人”之名而被人嗤之以鼻。
明朝的时候还只多数是裹脚,宽度窄,而非长度短。
到了清朝,便是流行所谓的三寸金莲。
三寸就是十厘米,这不就是残废了么。
把一双正常的脚缠成这般模样,一个正常人变成残疾人。从个体来说,她们要受多大的痛苦自不言喻
从女性来说,有一双这样的脚,那更是什么都不用干了、也什么都不能干了。
裹足会怎样?
“裹足,自然不前。”
既不能劳动,也不好出门。
只有困守家中,甚至站立、行走都要扶墙靠壁。
这样一来,所谓的“男主外,女主内”自然就顺理成章,“男强女弱”也就成了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