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攒了好久的钱,买来一坛好酒,向他讨要了一只野兔,把酒送给他说是答谢。
他开心地收了,没有提醒我酒可比兔子值钱太多。
猎户喝醉以后,说出了我娘的下落。
原来他无意间看到了我娘乱发下的真容,惊为天人,想要强迫他,我娘砸破了他的头,他一时生气,把我娘绑起来卖了。
卖给了行商,恐怕已经到了很远的地方。
我娘姿容甚好,卖的钱还挺多的,猎户沾沾自喜。
我面无表情地拿起他屋里的斧子,一下一下,亲手把他砍死,拖到很远的、有狼的山林里,然后清理掉所有自己来过的痕迹。
第一次杀人,我手抖了一晚上。
第二天,村里进山采药的人发现了被狼吃掉的壮汉,纷纷告诫乡亲们小心野兽。
我把家里能卖钱的东西都卖了,勉强凑了一些盘缠,奢侈地买了几张饼,出发去寻找娘亲。
那时候正逢旱灾,许多地方发生了饥荒,到了易子相食的地步,我路过了一处灾区,身上的钱财和那几张饼都被哄抢一空。
我摸了把脸上的灰,没敢追上去抢。
我娘貌美,堪称绝色。
我有过之无不及。
我怕有人蹭掉我脸上的灰和土。
我一路辗转追踪,到了一处热闹繁华的城,和灾区截然不同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