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头狼,皮和肉都不少。
就算肉酸那也是肉,真饿着肚子的人没人会嫌弃。
但全部给出去他也不心疼,毕竟他说得也是事实,虽然已经上报公社但拖得时间越长,大队就有可能因此受伤,前年就听说其他公社有被野狼咬死的孩子。
他直接道:“你要是觉得麻烦我让人帮着剥皮割肉,处理好了再送去冯家。”
程缙望了望身边人,小两口眼神交集了下,他便指着其中两头道:“我就要这两头,剩下的你们和姐夫安排。”
他所指的两头是双双开枪打死的。
毛色和其他野狼没什么差别,但两抢的抢眼都挨得特别近,不像其他野狼有些中了七八枪都没打到要害,一看就是很少摸抢的。
没错,很少摸抢。
但奇怪的是,为什么双双却这么熟练?
疑惑不是没有但程缙不在意,他只知道姜家和双双成分上都没问题就足够了,带着些小秘密无所谓,她还真就好。
再说了,见识的人多了万一他媳妇天赋异禀就是打枪的好手呢?他领导要是知道了,指不准还得请他媳妇去当训练新兵的教练呢。
不管怎么说,最后程缙就要了两头,请夏大队长帮忙找人处理,肉和皮他们都要。
皮正好做些围套长靴之类。
先前冯大妈特意说姐夫给大姐做了一双毛靴,明显就是给姐夫增增光,那他也不能少,必须给媳妇安排上。
至于狼肉,媳妇好奇狼肉的口感,正好这次能尝尝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