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收回手,笑道:“好了,不逗你了,你打扮成这样,不是写在脸上,都来欺负我吗?”
林蓁看看自己,身着一件普通天青色长袍,是弟弟林承俭特意选给她的旧衣,她觉得很合适,哪里不对呢。
“算了,一时半会你也改不了,就是提醒你,你这个样子很容易吸引坏人”。
她大概不知道,即便男装加身,她眉眼间妩色和艳光,依然在她不经意动作间流溢,让他这样的老江湖一眼就辨出雌雄。
林蓁合手再次作揖:“请公子指点”。
“咳咳”,公子推却道,“你别在我面前这个样子,你一看就是个女子”。
林蓁傻眼,站在公子身边有些手足无措。
她在肖记包子铺时,肖寡妇和她丫头从来没说过什么呀,肖寡妇最初以为她是少年还拒绝收留她呢。
“不是形似,重在神似”。
公子道:“既然要报答,来,现成的,把我这份状书送到御史台,成了给你三十两”。
公子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份纸袋,将它递给林蓁。
御史台主行监察之职,许多冤假错案的苦主会到此地递交状书伸冤,有点像另一个时空最高法院的再审。
昨日林蓁问询考女官事务时,看到过有苦主拿着状书在御史台里登记。
林蓁赶忙双手接过纸袋,嘴里拒绝道:“不用的,不用的,举手之劳”。
心想这公子应该是个阔佬,对银钱完全没有概念,送份文书就三十两,若这条街上所有状师知道,大家必争着抢着送,能把他整到讨饭。
说话间,林蓁从纸袋里抽出状书,简单翻看了几眼,顿时似咽下了冰疙瘩,萎了。
这状书里的事件距离现在已经十七年了,十七年,还能翻案吗,恁是铁证放十七年也锈得看不出原样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