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挑选二百好手,以后日夜驻守到唐家的田地里,直到秋收之后。玉米和土豆一点儿不留,统统送到营里来。”

侍卫统领听得激动,赶紧应道,“是,王爷放心,我这就去安排。”

说罢,他就下去了。

没有一会儿,他再回来的时候,后边就跟了笑嘻嘻的唐甜,还有提着食盒的两个亲卫。

王爷处理文书的桌案被拾掇出来,迅速摆好了所有新奇吃食。

王爷洗了手,拉着唐甜坐下,笑道,“小丫头儿,今日怎么又跑来营里玩儿?这些饭菜都是你做的?”

“对啊,王爷伯伯,这是我们家种的新粮食,我特意做成饭菜,请您尝尝味道。”

王爷也不客气,拿起筷子就开吃了。

金灿灿的大碴粥看着粗糙,但因为熬了一个多时辰,很容易咀嚼,而且带了一种特殊的香甜软糯。

被切成巴掌大小的发糕,瞧着大,但一捏又极为松软,比馒头还要好吃。

排骨炖的土豆,被掰成了小块,吸饱了肉香,吃起来粉粉的,真是没牙老太太都能炫下一大碗。

土豆丝口感又有些脆,酸酸辣辣,很是开胃。

最后是一大盘的土豆泥,浇了肉末,勾了芡汁儿,用勺子舀上大大一口,咸香细软……

王爷也猜测过玉米和土豆的味道,但在他看来,玉米大约同高粱一般,土豆也基本就是个萝卜味。

但这一刻,他是完全被颠覆了这个想法!

玉米比之高粱,简直好吃一百倍。高粱饼子硬邦邦,哪有发糕这般香软。

还有土豆,绝对是顶饿的好东西,比大齐如今拥有的任何蔬菜和粮食都要饱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