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歌笛从袖中掏出三枚蜜枣,说:“这是南直隶进贡到宫中的金丝琥珀蜜枣,是宫中贵人赏我的,我本想带回家给我弟弟尝尝,他最喜欢吃蜜枣了,不过看来你更需要,那就给你尝尝吧。”
“真的可以吗?”魏福忠又垂下眸子,“我身上太脏了,我怎么配?”
“没关系,公公,你吃吧。”
她执意平摊手掌,将枣子递给魏福忠,他冰冷的手指滑过她细腻如玉的温暖掌心,将枣子一点一点吃完了,好像尝到了人世间最美味的珍馐。
“怎么样?”于歌笛歪着头问他。
“这蜜枣很好,谢谢,”魏福忠不敢去看她的眼睛,又问:“你是于景涟大人家的千金吗?”
魏福忠这时才回忆起,自己曾远远地看过她一眼,只是那时他卑贱如尘,在最不起眼的角落,而她已是顺天府最耀眼的一颗明珠了。
“对,我叫于歌笛,我的名字来自家乡湖广道的一片湖泊,那湖就叫‘歌笛湖’。”于歌笛搓搓手,又呼了一口气,“这儿可真冷啊,还是湖广道的冬天暖和许多。”
目光又落到了他怀中的一本书,那书满是褶皱,好像已经被他翻了很多遍。
“什么书让你这么宝贝?”于歌笛指了指他怀里。
魏福忠垂下眸子,“这不是什么好书,是教人怎么变坏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