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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天府多奇人,你们难道没有听过于景涟大人家的千金吗?”

“你说的可是那放着女红刺绣不做,整日与蛇虫鼠蚁为伍的千金小姐于歌笛?”

景暄和一愣,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有人记得这身体的原主。

穿越后,景暄和自动有了于歌笛的记忆,当年于家被抄之时,于歌笛才十岁,母亲本想护着她和弟弟拼死从流放的路上逃走,却被抓了回来。

三人被官兵暴揍了一顿,母亲为了护着他们挨下了大部分拳头,倒在血泊之中,她弟弟也摔下了悬崖,不知死活。

真是极惨烈的一段回忆,每次午夜梦回,景暄和一想到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场景,都冷汗涟涟。

布衣书生撇撇嘴,很是不屑的样子,道:“这丫头也太离经叛道了,简直给她父亲丢脸,她要是我女儿,定要把她绑在家里,日日诵读《女诫》,学学怎么伺候夫婿和婆母才是要紧事,要我以后妻子是这等样子,我可不敢要,还不如去找青楼里的窑姐儿呢,哈哈哈——”

景暄和心想:我呸!没文化可以学,长得丑可以改,心眼坏可真是没法治!

必须给他点教训尝尝。

青衣书生这时却道:“于歌笛美貌惊人,只是早年性格耿直,最不喜说假话,对于谄媚、溜须拍马之人更是深恶痛绝,谁道命运无常,刚与万家的公子,也就是现任内阁首辅万灵安大人定下婚事,就家破人亡,真是天妒红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