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雁回偏了偏头,似是迎客人般,“眼下可以进来做了吧,坐在外头,不知晓的还以为我对牛捕头你有偏见呢。”
牛大志知晓自己打喷嚏,来如意小馆这儿讨口水喝,都不好意思踏进门,恐叫人没了食欲。
故一来就搬了个小竹椅,跟门神似的杵在如意小馆的门口。
“真有一个喷嚏能把自己送走的?”
牛大志半信半疑,进了如意小馆,洗了一把手后,便开始吃桌上的一大篮枇杷。
“霍,真甜呐!”
怪不得方才煮出的糖水这般好喝。
金丸似的枇杷披着一层鲜亮的外衣,藏在翠绿的枇杷叶中,掰下果杆子轻轻撕开表皮,便露出橙色已经熟透了的果肉。
塞一颗进嘴中咀嚼,肉多核小,柔软多汁,口感细腻,甜中裹挟着一丝微酸,叫人忍不住再去剥上一只。
“自然是有。”
沈雁回亦吃枇杷,笑道,“待老了,身上骨头与糖薄脆那般脆弱,这一个喷嚏下去,说不定胸前的肋骨都给崩断了。”
小病拖着不治,久了便成大病。
她像是哄小孩似的,先哄哄牛大志,也不知他会不会上当。
牛大志自然是对沈雁回的医术深信不疑的,这大半年他可都看着呢。
他最喜欢买街口哪家糖薄脆,用来当朝食了。
酥脆的糖薄脆,一口下去,直掉渣。有一次抓那小窃贼,他将刚买的糖薄脆塞在胸前,等抓完贼后再拿出来吃。不过一盏茶的功夫,那糖薄脆俨然就碎成几瓣,酥成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