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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福捧着瓦罐, 伸手摸了摸小狗的脑袋,“喜洋洋, 软绵绵它不吃小桃子,你不要再叼给它了,你是全青云县混得最差的小狗。”

如意小馆的桌子上摆着扁箩,里头是新鲜的槐花,一簇簇的,宛如串串铃铛,嫩绿托洁白,格外幽香。

而馆内槐花的香,不止于桌上的槐花,而是甑中米粒与槐花交错,由炭火烘烤后散发。

喜洋洋将刚从花朵变成指甲盖大小的小桃子滚在地上,低下了头。

软绵绵瞧都没有正眼瞧它一眼,自顾自地用用舌头打理自己的毛发,然而趴在门槛处晒太阳。

坐在一旁喝茶的明成,第一次从一条狗的脸上,看到了辛酸与委屈。

没办法,谁叫软绵绵是原住民,而喜洋洋是后来者,但并没有居上。

“我说你来我们如意小馆之前,也算威风凛凛、相貌堂堂的狗中一霸了,你成日去哄只狸奴做什么?”

阿福在碗中打了些米饭,又倒了肉汤与几块骨头,放到喜洋洋跟前,“再说了软绵绵能吃小桃子嘛,下次你去小河里抓条鱼给它,说不定它能多瞧你一眼。”

喜洋洋呜咽了一声,一边吃饭,一边决定暗自苦练捉鱼技巧。

喜洋洋本是莲清书院那块地方的一只流浪小狗。虽然流浪,但书院里头的学子们都喜欢它,成日给它喂好吃的,将它喂了个膘肥体壮。

可遭了案子那两日,学子们都回家去了,没有人喂它。

恰逢谢婴夜里查案,想回顾案发现场。沈雁回知晓他的胃并不好,指不定查着查着,又忘记用饭,就给他用油纸包了两个肉饼带着。

那半枚脚印被找到后,谢婴才有功夫坐下来吃肉饼。

油纸一打开,香味四溢。莫说都快一旁的捕快们给馋晕了,何况饿了两日的喜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