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话像是咒语一样,日日萦绕在她的脑海里。
让她忘记了,自己从前也是个快乐自信的姑娘,而非丈夫的附属品,让她日日将心思放在了丈夫身上。
“陈姨,与狸奴作伴,也不是件坏事”
沈雁回用胳膊肘了肘谢婴,朝他眨了眨眼睛,“谢大人,您说对不对?”
“知晓你想要。”
十二月初二,黄道吉日。
适合聘狸奴。
院中石桌上摆着的水仙开了。
花瓣轻薄如蝉翼,茎如玉带,蕊如点金。
“我的字,是真丑。”
沈雁回实在用不惯毛笔,就连沾墨汁都沾不明白,多则洇墨,少则看不清写的是什么。
这是她第十次将写好的纸张团了球。
沈雁回趴在石桌上长叹一口气,“谢大人,您帮我写吧。我这字也太丑了,软绵绵她一会儿都不愿意进我家门了。”
她强烈希望哪个大发明家立刻发明签字笔。
软绵绵是沈雁回翻看了不少的书,给狸奴精挑细选选好的名字。
她打听过了,那些聘了狸奴的人家,都给它们用心地取了名字,什么“四时好”、什么“尺素”,实在是雅,大雅!
她将谢婴珍藏的几本书翻了一遍,最终取名——软绵绵。
“神示格,宗祧燕。人民悦,祉福正绵绵。”
沈雁回希望狸奴福祉绵长不觉,又因她的皮毛实在太过柔软。沈雁回一拍脑袋,再加个“软”字。
也是大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