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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河一边刮着碗中最后的米粒,一边打量着牛俊的样貌。

身板,没他板正,且比他矮一大截。

相貌,他还是觉得他的样子好,健康的麦色,强而有力的膀子。

至于这家里头,确实是比他有钱,但他有的是气力,可以挣呐!

综合评价:哪都没他好。

牛俊与他父亲牛大胆不同。

他自幼就认为卖猪肉是个这个行当一点儿也不雅正,且父亲身上总是沾染着一股猪腥味,他闻了就难受。

他爱脂粉。

当然,并不是自个儿涂脂抹粉,而是做一下口脂、胭脂。他一直觉得那些做出来的东西色泽靓丽,好看的很,父亲却说他整日捣鼓些女儿家的玩意。

因此,牛俊虽然个头不高,但生得也算俊,白白净净的还带着脂粉香,做事又慢,颇有一股弱柳扶风之味。

牛俊转着了身,就注意到李大河一直盯着他,且一会儿傻乐,一会儿又盯,盯得他心里发毛。

他可不知李大河在心底里偷偷地拿他和自己比较,并且偷偷给他自己打高分。

他将凳子挪到了小食摊的最边边角,给李大河打上了标签——似好男风的登徒子。

沈雁回眼下自然是没空招呼他们的。

今日的肉沫酸豆角盖饭脆嫩酸爽,最为下饭,卖出了一碗后,好几个脚夫蜂拥而至,都吆喝着腰吃这口。

她再添上几根柴火,炒菜炒了一锅又一锅,沈雁回也不觉得疲累。

摆了几日摊,光做朝食试水,除去成本,就挣了约莫有四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