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页

五姑娘赏的嫁妆除了两匹绸缎料、两支赤金嵌宝石宝扇簪子、一对翡翠玉镯外还有二百两纹银,加上这些年巧玲自己攒下来的体己,在常乐巷买一个两三间屋子的小院子是足够了,都不需要去金银楼典当首饰贴补。

苏叶对巧玲此举并不赞同,大晟没有女户,巧玲一家子就她一个人求了恩典放了籍,贱籍是不能有私产的。

这房契上自然只能写那童生的名字,若她是巧玲,至少也要等生了孩子,落在孩子身上。

她本想隐晦的同巧玲提个醒,但想到这大晟,按律法卖妻卖子都是合法合规的,若是巧玲同她这般瞻前顾后的,还不如不嫁人。

读书人重名声,巧玲又是从荣安伯府出来的,想来若非涉及生死大事,应不会这般眼皮子浅干出侵占房产之事。

三月初六,宜嫁娶。

苏叶同巧娟一同出府为巧玲送嫁。

盛京有句老话‘宁往南挪一寸,不往北迈一步。’故而能住在南北交界处常乐巷的家中也都还算是殷实些。

巧玲的阿娘专门请了人唱嫁。

“新妇陪嫁红木雕蝶百福架子床一张、红木美人榻一张、红木箱柜一套、红木书柜一套、樟木箱子四对、赤金嵌宝石宝扇金钗两只、翡翠玉镯一对、绸缎两匹、鎏金累丝点翠头面一套、白玉芍药戏蝶簪一支、云纱锦绣帕一块、通草花软簪一匣、寻常金银首饰一匣、翡翠珊瑚手串一条、四季绸缎衣四套、陶瓷碗碟一套、压腰银一匣。”

为顾及童生的脸面,常乐巷的房子只记在了嫁妆单子上,未唱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