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片猪肉卷成了碗里的配角。
陆思哲还在锅里捞起一个猪蹄放在上面。
最后用勺子舀起浓郁醇厚的汤汁,均匀地淋洒在食物之上。
整个画面仿佛变得鲜活起来,光是这么看着就让人忍不住直咽口水。
叶臣和余秋腾是客人,陆思哲很自然的把第一份递给了叶臣。
全场的目光顿时都集中在叶臣身上。
叶臣搓了搓嘴上说着这怎么好意思,手里麻利的接过了。
第二份则是招财的。
陆思哲给他放在桌子上面。
招财轻巧的跳上去。
轻轻抖了抖尾巴。
招财平日吃饭都很斯文。
可能今天出去转了一圈,有些累了。
他低头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肘子皮一点都不腻,炖到好处,这皮入口即化。
软糯、糊嘴。
只消片刻功夫,原本满满的一碗猪脚饭就被他迅速消灭掉了一大半。
碗里赫然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角落。
那速度之快,简直如同暴风骤雨一般席卷而入,令人瞠目结舌。
落峻急得直甩尾巴。
“嗷—(陆老板,陆老板,我的肘子不要切。)”
自己咬着吃才香。
陆思哲点点头,他从锅里又捞出一大个的猪肘子,重新摆上去。
按照落峻的要求,上面放的是一整个的大肘子。
随后又放入了一个大猪蹄。
落峻看着陆思哲放下的大碗。
“嗷—(我的天呐)”它惊叹一声。
落峻觉得没有比这更美的风景了。